一般交易條款暨消費者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1月25日

§ 1 適用範圍及供應商資訊

(一)本一般交易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範下列雙方之間之契約關係:

Narrovosoft UG (haftungsbeschränkt)

執行董事:Mei-Shin Wu-Urbanek

Hans-Knöll-Str. 6

07745 Jena

德國

(以下簡稱「供應商」或「本公司」)

與透過本公司線上商店購買並使用互動裝置(硬體)及其相關軟體應用程式(App)之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

(二)依本條款所稱之消費者,係指以非主要歸因於其商業活動或獨立職業活動之目的而從事法律行為之任何自然人(依德國民法典第13條之規定)。

(三)消費者之相衝突或偏離之條款,除經供應商明示同意外,不予承認。

§ 2 契約標的及服務範圍

(一)本契約之標的為硬體(「Narratelica 裝置」)之銷售,以及其使用所需之數位內容與服務(「Narratelica App」及AI服務)之提供。

(二)功能說明:本產品利用人工智慧(AI)根據使用者輸入之內容(關鍵字)生成個人化有聲故事。硬體之使用須強制安裝該應用程式,並需連接網際網路。

§ 3 契約之訂立

(一)線上商店中之產品展示不構成具有法律拘束力之要約,僅為不具拘束力之線上目錄。

(二)消費者得將產品加入購物車並進行修改。消費者點擊「確認付款訂購」按鈕(或相應之明確表述),即對購物車中所含商品提交具有拘束力之訂單。

(三)本公司於收到消費者訂單後,以電子郵件發送訂單確認通知,或以寄送商品之方式接受訂單時,契約即告成立。

§ 4 價格及付款條件

(一)所列價格均為含法定增值稅之總價,以歐元計價。

(二)於訂購過程中另行標示之運費(如適用),應另行加計。

(三)消費者得使用線上商店所提供之付款方式(例如信用卡、PayPal、SEPA直接扣款)。付款於契約成立時即應立即支付。

§ 5 配送及運送條件

(一)商品將以寄送方式配送至消費者指定之歐盟(EU)境內收貨地址。

(二)如因非本公司之過失,供應商未能自其供貨商處取得所訂購之商品,本公司得退出契約。於此情形,本公司將立即通知消費者,並於適用之情況下,建議提供相當替代商品,或立即退還已收取之所有款項。

§ 6 所有權保留

在貨款全額付清之前,商品仍為本公司之財產。

§ 7 撤回權

消費者依法享有法定撤回權。

撤回權說明

您有權於十四日內撤回本契約,無需說明理由。撤回期間自您本人或您指定之第三人(非承運人)實際占有最後一件商品之日起算十四日届滿。

如欲行使撤回權,您須以明確聲明(例如郵寄信函或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Narrovosoft UG (haftungsbeschränkt),Mei-Shin Wu-Urbanek,Hans-Knöll-Str. 6, 07745 Jena,contact@narratelica.com)您撤回本契約之決定。

撤回之法律效果

如您撤回本契約,本公司將退還您已支付之所有款項,包括配送費用(但因您選擇本公司所提供最低價標準配送以外之配送方式而產生之額外費用除外),且不得有不當遲延,至遲應於本公司獲悉您撤回本契約之決定之日起十四日內退還。本公司得於收到退還商品或您提供已寄回商品之證明前,暫緩退款。

§ 8 瑕疵擔保責任及更新

(一)關於瑕疵擔保責任,適用法定規定。

(二)含數位元素之商品:本公司之產品係由硬體及數位組件(軟體/AI整合)所組成,本公司不僅有義務確保硬體於交付時無瑕疵,亦有義務提供必要之更新,以維持商品於消費者依其性質及目的所得合理期待之期間內符合契約之約定。

(三)消費者將透過應用程式等方式獲得可用更新之通知。如消費者未於合理期限內安裝所提供之更新,則本公司對因未安裝該更新而導致之瑕疵不承擔責任。

§ 9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之特別規定(AI免責聲明)

(一)AI內容之性質:消費者知悉,有聲故事係由人工智慧(生成式AI)即時生成。鑑於AI系統之技術特性,供應商無法保證所生成之內容始終完全符合事實、完全無邏輯不一致之處,或無重複現象(「幻覺」)。

(二)安全過濾機制:本公司採用業界標準之過濾機制,以防止生成冒犯性、美化暴力或歧視性之內容(「安全層」)。然而,依目前之技術水準,無法全面保證百分之百過濾所有可能之不當內容。

(三)教育目的:本裝置係為娛樂及語言發展之目的而設計。然其不能取代合格之教育工作者或正規教育機構。

§ 10 未成年人保護及家長監護

(一)契約僅得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父母/法定監護人)訂立。

(二)家長監護:儘管本裝置及應用程式之設計以適合兒童為目標,但就特定兒童對所生成內容之適宜性判斷,仍由父母負責。本公司建議父母於初次使用及輸入關鍵字時陪同兒童。

§ 11 責任限制

(一)消費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應予排除。此排除不適用於因侵害生命、身體或健康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亦不適用於因違反重要契約義務(基本義務)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因供應商、其法定代理人或履行輔助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之其他損害賠償責任。

(二)重要契約義務係指其履行為實現契約目的所必要之義務。

(三)如係違反重要契約義務,且該損害係因一般過失所致,則供應商僅就可預見之契約典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消費者之損害賠償請求係因侵害生命、身體或健康所生者,不在此限。

(四)德國產品責任法(Produkthaftungsgesetz)之規定不受影響。

§ 12 軟體及故事之使用權

(一)消費者就與硬體相關聯之應用程式及所生成之故事,取得非專屬之、永久之使用權,僅限於私人、非商業目的使用。

(二)未經本公司明示同意,不得為商業目的重製、散布或公開傳輸所生成之音頻檔案。

§ 13 最終條款

(一)供應商與消費者間之契約適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之適用。就消費者而言,此法律選擇僅在不影響消費者慣常居所地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所提供之保護範圍內適用。

(二)歐盟委員會提供線上爭議解決平台(ODR),可透過以下網址訪問: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本公司無義務亦無意願參與消費者仲裁委員會之爭議解決程序。

一般交易條款 完